八大人覺經講解(二)
繼如法師
第二知覺:多欲為苦;生死疲勞,從貪欲起;少欲無為,身心自在。
多欲為苦──主要觀察與說明人類貪欲心所感召和造成的過患。現實人間的物欲與權力欲、名望欲等欲求的追逐中,真不知造成多少人痛苦煩惱、水深火熱、甚至國破家亡。
歸納貪欲的根源,佛法總是從人的身心說起。世人的欲望有多種,概括起來有五種;主要講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所觸對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五境欲,指染著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境所起之五種情欲而產生愛樂與執著。
色境──男女之形貌端莊及世間寶物玄、黃、朱、紫等種種妙色;聲境,絲竹與環珮之聲及男女歌詠等聲;香境,男女身體之香及世間一切諸香;味境,各種飲食肴饌等美味;觸境,男女之身有柔軟細滑、寒時體溫、熱時體涼及衣服等種種好觸,這五境都能使人樂著無厭。因此修行人要訶斥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境。五境本非欲,然其中有愛味,能令修行者引生欲心,牽入魔境,因此將五境也稱五欲而訶斥之。
《華嚴經》喻此五欲境之過患時說,「色如熱鐵丸,執之則燒;聲如塗毒鼓,聞之必死;香如憋龍之氣,嗅之則病;味如沸蜜湯、蜜塗刀,舐之則傷;觸如臥獅子,近之則囓。此五欲得之無厭足,惡心轉熾如火益薪,世世為害甚於盜賊,無始劫來,常相劫奪摧折色心,輪迴三道永無止境,故應訶之、棄之」。古德之詩亦云:「遠之易為士,近之難為情,香味頹高志,聲色喪軀齡。」古人有崇尚淡泊明利,返璞歸真的一流,他們遠離了官場鬧市、聲色犬馬嚮往自由,居自然環境中,陶冶精神生活,為中國文化傳承留芳後世。
俗話說「欲壑難平」。通俗的佛學教育經常提到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為地獄五條根;就是說財欲、色欲、飲食欲、名欲、睡眠欲難以滿足。
財欲:財即世間一切之財寶。人以財物為養身之資,所以貪求戀著而不捨。
色欲:色即世間之青、黃、赤、白、紫及男女等色。人以色悅情適意,而貪求戀著,不能出離三界。
飲食欲:飲食即世間之肴饌眾味。人必藉飲食以資身活命,是以貪求戀著而無厭。
名欲:名即世間之聲名。謂人由聲名而能顯親榮己,故貪求樂著而不知止息。
睡眠欲:人不知時節,怠惰放縱,樂著睡眠而無厭。
世人追求此五欲,無有厭倦,在追求的過程中,產生種種苦惱,繼而生起罪惡的念頭,為達此五欲的目的,幹壞事,而且永無厭足。就色欲來說,得到了紅色之後又想得到綠色,得到了黃色之後,看到橙色比黃色鮮艷,就想得到橙色;對男女色慾的追逐更深,有了漂亮的老婆又想有一個美麗的情人,得到了情人還不滿足,看到別人的老婆或情人亮麗,於是又千方百計的設法追求。就拿中國古代的皇帝來說,什麼正宮、東宮、西宮娘娘,嬪妃、彩女,老婆、情人何止千人?白居易說,楊貴妃被唐明皇三千寵愛於一身,足以說明有了上千粉黛仍不滿足,永遠追求新鮮感;賺錢者也一樣,今天有了百萬元,買一棟漂亮住宅,有了住宅,還需要一部名牌車,有了名牌車,又想有架小飛機;貪食美味者,吃了各種動物肉不滿足,又要嚐一嚐人肉(已成人形的胎盤);睡覺六個小時覺得不足,需要八個小時,八個小時之後,又想:再多睡十分鐘有多好啊。可見,人對欲望的追求是永無止休,挖空心思,絞盡腦汁,設法營求,不得安寧、自在。多欲多求,求不得,就增添苦惱。
佛法把苦歸為八種: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愛別離、怨憎會、五陰熾盛苦。
生苦──世人認為出生的嬰孩,會給父母帶來一種快樂和安慰,佛法認為出生是一種苦趣,不然每個嬰兒一出生就哭,哭什麼?張開嘴從心底裡發出的聲音「苦啊!苦啊」。不是嗎?嬰兒自己苦,母親更苦,每一個嬰兒的出生,他的母親都經歷一次生死,接著就是無止無休的勞累;兒的出生日,實在是母親的苦難日。所以生日這天我們應該感念母親的偉大,應讀《父母恩重難報經》。
老苦──老人的苦,更是三言兩語難以道盡,如果不是過早夭折,將來每個人都會為「老苦」現身說法。
病苦──沒有人一生都健康無病,身體不適,精神之苦,患病的折磨,不必多講,相信每個人都有所體會。
死苦──一期生命的終結,四大離散時的難耐,呼吸停止前的一段時間裡,聞到不適宜的聲音,如同五雷轟頂;一條單薄的被子如同五岳壓身。無論是橫死或老死,每一種死都很難堪。這就是死苦。
愛別離苦──相親相愛的人,不一定能夠長相斯守,如俗話說的棒打鴛鴦,種種因緣逼迫,不是人的意志所能左右的,這的確是一種苦。
怨憎會苦──你不喜歡的人往往要相聚在一起,時不時的見面,合不攏又離不開,「不是冤家不聚頭」冤家路窄、狹路相逢,躲避不掉,逃脫不了的感受苦。
五陰熾盛苦──五陰,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人各具五陰而諸苦熾盛,亦指有漏的五蘊之苦。例如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憂悲惱恨、怨憎會、愛別離、所欲不得等,均屬這種苦。
這些人世間的苦痛感受,皆是由五根對五境的愛染執著,生起怨恨、憂苦、憤慨等的心理活動。也就是來自五個感官所觸對的,五種境界不如意,感覺而產生的苦。有智慧的人,不只能超越色欲的迷思,他們覺悟肥甘厚味的多吃,昏睡無度的短命(時間就是生命),還能盡力發揮生命的德能,把生活中正常所獲得的財富都施捨於眾生以去苦離難。
「多欲為苦」更有深一層的意義,佛法說,多欲可以導致三難。即:精緻難,軟弱難,享受難。
所謂「精緻難」,因消耗在一般人欲、物欲(五欲)當中,使我們的智能無法與時俱進,更精緻的發明,更深廣的學問,更高深的修養,乃至更圓滿的真理,都因為及時享樂的情見,而導致再高尚的人生價值,也不能充實、完善。一般人的生命就是這樣,庸碌泛常,不能說毫無長進,只可從終其一生,能否生活安定,身心自在,來看其一生所為何事了。
所謂「軟弱難」,從道德的基礎和人性的光輝來看,多欲者總是無法覺知個人的意志力、判斷是非的智慧力、淡泊樸實的情義。
什麼是「意志力」?宗教修養最講究道德風骨的堅持力,於亂世中,對自己所信仰的宗教人格,賢聖品德猶在目前,這種不倒的堅持,顛簸不破的堅信,皆與特殊的意志力相連。平常人只能在追求名利權勢等的寄望中努力,才有戰勝失敗的意志,離開了這些現象的執著及貪求,意志力就無從建立起來了,因此佛法說,凡夫的意志力,面臨特殊打擊與誘惑時,馬上就倒下去了。
判斷善惡是非的智慧力又是什麼呢?佛教強調人生對善惡是非的抉擇與決定,能夠分別善的是善,惡的是惡,是非清辨,黑白分明,不顛倒好壞,錯亂善惡的本事就是智慧力了。可知智慧力有著對是非善惡決定性的洞見。要達到這種功夫,非得淨化人的貪欲,除去人的瞋怨,超越冥頑不化的癡暗心理不可。
什麼是「淡泊樸實的情義」?
一切眾生都以情識、情愛為生死的根本。最具識別能力的人類,往往因貪欲染愛而觸境繫心,多感易發,多情多苦。由於情感的錯用,為自己所追求的感官世界,盤纏得顛覆倒置,意見多多的人類,即使不動情對物,還是情有獨鍾──「我見最真」,雜染的用情、我見的用心,不及時淨化總是被自己善感、多識的心性弄得苦惱不堪,難捨難忘。
情緒穩定,生活平淡,做人平實,少欲知足的心理,最是理想的人生,佛教的修行,最著重這種情緒穩定的價值觀。任何濃情蜜意,或者冷酷無情,皆是自我情愛心理的自然流露,忘我為人的精神,無我無染的思想,才是佛教高尚的行為。人能不見情於己,又能忘情於物外,才可以做到物我兩忘的淨化,有了這等化境所體驗的生命真諦,能不對一切生命苦樂兩極的深意,產生更透徹的見解嗎?人的情緒起伏皆因貪、瞋、癡所使,煩惱的情緒也不外乎如是,如果我們能夠注意或消除日常生活中的這三毒情緒,自然和真理道德的意義相吻合,人對道德有了感情,捨去諸多無意義的行為和用心,情義還能不充實嗎?
生死疲勞,從貪欲起──欲界眾生的生死疲勞,根本在於憂受、喜受、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,不分晝夜盤環繞轉,身心不得安寧。
五受──心識領納所對之境界所生起的感受,差別有以下五種:
憂受:是意識的領納,對於情境生起的憂惱之心。
喜受:是意識的領納,對境相生起喜悅的心情。
苦受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識對逆境生起苦痛、領受逼迫之苦惱感覺。
樂受:眼等五識領納順情之境而生起的快樂之感。
不苦不樂受:也叫捨受,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識領那不違不順之境而生起不苦不樂之感。
佛法說苦樂的感受大部份起自於貪欲,貪如蜘蛛結網,把自己困在其中,想取用網中所獲得的美食,就把自己精神力氣耗費至盡,故說生死疲勞。而生死疲勞皆以欲貪為其緣而流轉生死,疲憊不堪,因此說從貪欲起。多欲多苦的眾生,如螞蟻爬到蜜糖缸中,為蜜糖漿所誘惑,吃到一些還不知滿足,更貪多求,而被糖漿沒頂以致喪命;同伴尋味而至,見同伴死,卻不肯放棄蜜糖的滋味,仍爭先恐後,為取糖漿,不斷地淹死在糖缸中,成為蜜糖螞蟻漿。看到這一幕螞蟻爬糖缸的情景,鳥瞰一般人生的狀況,何嘗不是這樣呢?
少欲無為,身心自在──少欲是修出世之法的首要條件,也是解脫生死的根本,更是禪定的基礎;反之,多欲多苦多煩惱。
經云:貪欲為三毒之首,眾苦之本,禪定之障。「佛遺教經」中,佛陀曾告諸弟子:「汝等比丘,當知多欲之人,多求利故,苦惱亦多。少欲之人,則無此諂曲以求人意,亦復不為諸根所牽。行少欲者,心則坦然,無所憂畏,觸事有餘,常無不足。有少欲者,則有涅槃,是名少欲。」
人之欲望無邊,倘若縱欲胡為,則人品不良,做壞事,擾亂身心,不得安寧。做壞事的人每日提心吊膽的過日子,世間的偽君子,怕人發現其行為不端,處處隱藏,虛偽虛榮,表裡不一致,表面上道貌岸然,善於偽裝,心中所想的全是詭計;人總要有道德規範,不能縱欲,貪是無底洞,喪失道德人倫,「人到無求品自高」,知足常樂。名利、男女、財富、飲食等都不要過份憍縱,過份憍縱即是貪婪,貪婪無止境,貪婪是地獄。但佛法並未讓你完全斷欲,而只講少欲,讓你止貪,貪是縱慾,過份的追求;欲不一定全是壞的,因為善法欲是通向解脫煩惱的橋樑,必須要有善法欲,才能資養善根,增長菩提苗。
縱欲是凡夫的患病心理,也是人生痛苦的根源;無為是解脫煩惱的妙方,善法欲促使你修五戒十善,少貪欲修無為法,證解脫道。
無為──無造作之意。與「有為」對稱,有為則有造作。
少欲則少惡因緣;「無為」則無造作惡業的因緣,也不生染著之心。因此經中之少欲無為,是告誡你不妄求,不為根塵牽累,無有造作惡事的因緣條件,就不會招感苦果,身心才能獲得自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