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期學佛行儀 - 敬法 .敬僧- 善 因 -凡讀佛經律,必焚香正坐,如見佛然。不得依靠,不得污手持經像。欲讀經,必先靜坐少時,默念偈云:「無上甚深微妙法,百千萬劫難遭遇,我今見聞得受持,願解如來真實義。」念畢,合掌舒經。讀經必字字理會義解,與心相應,不得草草涉躐。 讀經,須著方袍或長褂。桌上除經與香爐燈光外,不得置諸茶果雜物,即筆硯亦須另處置之。經上有塵,須用淨紙掃,不得以口吹。讀畢或休息,必將經籍關合端正。讀至何處,須用黃紙為條,夾入經內,露少許於頭,不得屈摺經角,不得狼籍。讀至中間,若生雜念,亦必將經關合,念去再舒。 若客來,應將經關合,然後言談。有經在案,不得談世諦語言,不得笑,不得高聲,不得涕唾。若咳嗽,須以袖掩口。若讀經稍有心印,俟讀畢後,另以紙筆記之,不得記於頭上。若書寫經律,須端楷正字,筆跡鮮潔,不得隨意草書,又不得前後參差脫訛。 凡諸經籍,應如法供奉。梵網經云:「若佛子......。常以七寶,無價香華,一切雜寶為箱囊,盛佛經卷。若不如法供養者,犯輕垢罪。」若經籍損壞,宜速修補,令恆常如新。 凡持經像,皆當兩手捧之平胸,不得隻手攜行。己持經像,不得向人作禮。並不得隻手作揖及合掌,但兩手捧經,齊眉一舉足矣!凡敬法,不僅敬經一門,即衣缽錫杖等亦同然。而無形無相之法尤多。 常見應赴緇流之經懺,多屬偽撰,縱有一二正經,亦爛碎污穢不堪。又近時諸新學家,見佛經淵博,亦間常取而觀覽。覽經時,非仰臥倚靠,則捲之若筒,斯之現象,俱非學佛者之所宜,更不應稱居士、沙門也。望諸位極力勸之,免遭惡報。應赴緇流:指應赴經懺之僧侶。「流」,徒輩。 學佛行儀-敬僧 凡沙門、居士,見諸長老、法師、諸大德時,須端身齊足正立,不得坐而不起。除誦經時、病時、剃髮時,及作羈身事務時。背後不得說長老、法師、諸大德過。不得單稱名字,當稱某某長老、某老和尚、某老法師、某某大師。若面晤時,更不得提出名字,但可單稱長老或法師、或和尚二字。自則通稱學人。羈:牽制,約束。羈身:身忙而無暇。 凡往來書信亦然,不得稱「晚」及余、愚等。尊長老法師,當稱座下、杖下,不得稱方丈。若對尼侶,當稱大士、蓮下、蓮前等。見尋常緇侶,當稱某師,不得直呼名字。若問尊號,當云菩薩尊上下,不得云法名。蓋問法名者,係上座問後學也。而自己則稱後學,不得稱不慧、不才、不佞等。 凡沙彌、居士,文中稱比丘、沙彌、居士處,即含有比丘尼、沙彌尼、女居士之意在內。以省文故,向下例此。不得盜聽大沙門說戒,文中單稱大沙門處,即含有長老法師之意在內。以下例此。亦不得盜聽比丘誦戒經。 凡入僧室,無論何室,不得鹵莽闖入,須預先於門上彈指三下,內應則入,不應則去。入內,先向佛像前問訊,次向大德看經桌前,對桌問訊,蓋即是向大德問訊也。 凡見諸大德、長老、法師時,當如見佛,儀如前後說。即見尋常緇侶,亦須如見菩薩然,不得藐視。縱非好僧,亦應恭敬,以有沙門形相也。且其跡示,亦非肉眼所能盡窺。故常不輕菩薩見一切人,皆云:「汝等皆當作佛,吾不輕汝等。」即可知矣。居士見沙彌、比丘時,須起立。沙彌見比丘時,須起立。女尼見大僧時,須起立。而居士見比丘尼時,亦須起立。若見同等,端坐亦可。 凡拜諸大德,惟於坐時、立時可拜。若大德正在坐禪、經行、飯食、剃、浴、息眠等時,則不得拜。若閉戶,須入戶拜,不得戶外拜。凡問佛法,當整衣禮拜,最少亦須問訊,合掌正立,若命坐則坐。澄心諦聽,思惟深入。大德之語未了,不得急語急問。凡僧尼有過,由大沙門於自恣時舉之。居士不得舉沙門過,背後言亦然。自恣:即指自恣日之謂也,亦即是結夏安居之竟日也。 凡途中遇諸大德,宜預先側立,俟大德過再行,不得彼此互進。凡同行,當讓大德前行,並代大德攜物。凡坐位,當讓大德上坐,坐席亦然。凡見諸大德,不得叉腰。不得搖臂搖身。不得蹲坐。不得跳行。不得走行,除急務。不得纏頸覆頭,除病。不得左右顧視。不得高處立。不得戲笑。餘如律中所明,文繁不錄。走行:急行。 |